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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bio   发表日期: 2008-04-11 10:29   复制链接




1、三大利好烘热煤炭板块!
  业绩报喜!
  两家已经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的煤炭公司均交出了喜报。金牛能源(000937)称,由于自2007年以来煤炭产品市场价格稳中有升,进入2008年依然保持涨势,公司煤炭产品售价也相应上涨,2008年一季度煤炭产品毛利率同比有所提高,销售收入有所增加,预计公司2008年一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增加50%以上;美锦能源(000723)因2007年2月28日实施了资产置换,原来的电气业务转变为焦炭业务,预计净利润比2007年同期增长50%-100%。
  而昨日四家煤炭企业公布年报,业绩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国投新集(601918)、上海能源(600508)业绩分别上涨11.03%和11.63%。
  ST平能(000780)由于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公司主营业务由肉羊、肉鸡、肉牛及相关系列产品的加工与销售转变为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公司煤炭业务在第二、三、四季度均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全年实现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增长14倍。
  而行业龙头中煤能源(601898)昨日披露2007年业绩增长超过九成,更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昨日复牌后,中煤能源股价震荡上行,最终收于18.22元,上涨6.8%。

  国际煤价成倍上涨!
  虽然目前煤炭消费逐渐进入淡季,供需形势逐渐减缓,但灾后重建和国内工业发展仍然支持了煤炭价格高位波动。渤海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认为,当前煤价回落幅度明显低于预期,雪灾天气过后的煤矿大规模复产并未使煤炭价格快速下降,可见短期恶劣气候的影响只是煤炭价格上涨动力之一,而需求的旺盛才是未来价格持续上涨的动力。
  在炼焦煤方面尤为如此。据报道,日澳煤炭价格谈判以新财年炼焦煤价格上涨200%告终,炼焦煤价格将由98美元/吨上涨至300美元/吨左右;而动力煤的成交价格也由去年的55.65美元/吨上涨了125%达到125美元/吨。该价格也是国内煤炭企业出口动力煤的重要参考。

2、人民币升值利好中石化!
昨日中石化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网上路演正式拉开,中石化董事兼财务总监戴厚良在回答提问时表示目前人民币升值对中石化将有积极影响。目前适度的人民币升值对公司业绩有正面的影响。由于公司原油加工量中以美元计价的外购原油占80%,人民币升值将降低公司的原油采购成本。而本公司生产的成品油价格受国家定价的限制,其它炼油和化工产品的价格已经市场化,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较小。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人民币升值对公司有利。

3、4月新股发行骤然提速、发审委两日审8公司IPO!
2008年以来小盘股慢节奏上市的步伐突然发生改变。4月7日到4月9日,证监会连续发布4份发审委工作会议公告,将审核华东数控、大东南包装、中原内配、四方继保、华昌化工、步步高、蓝焰煤业和二六三网络通信8家公司的IPO申请。
  根据公告,发审委将在今日和4月14日两日召开发审委会议审核这8家公司的IPO申请。这改变了今年2月以来无一只公司的上市申请在上交所过会的境况。由于A股在1月中旬陷入调整,证监会在1月份审核通过大盘股中煤能源和中国铁建的上市申请之后两个月的时间里上市工作基本处于停摆阶段。
  除蓝焰煤业外,早在去年12月26日就获得了上市批准的紫金矿业,也在4月7日宣布启动IPO上市计划,将发行不超过15亿股,并定于今年“五一”前后正式登陆上交所。
  深交所也面临快速扩容,即将上会的另外7家公司均为中小板个股。如果计算3月24日至今半个月内,证监会发审委总共发布18家公司上会公告,其中17家都在深交所上市,平均1个交易日审核接近两家。
  而3天8家公司发布上会公告,这即使在A股IPO最为活跃的2007年第四季度也极为罕见。比如在1月份,发审委延续了2007年第四季度的审核速度,然而也仅仅审核了12家公司过会申请。
  这也将大幅提高第二季度IPO融资额度。由于A股自1月中旬以来暴挫2000点,跌幅超过30%,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2008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境内IPO融资额度为78.33亿美元,同比下降35%,和2007年第四季度相比环比下降幅度达到73%。
  “正由于1月份以来市场持续下调,证监会被迫放缓了公司的上会速度,使很多上市公司的申请被积压。”中信建投分析师刘杨表示,“然而,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政策和计划,今年IPO的金额不会低于去年。”

4、国资委:监管国有股减持、维护股市稳定!  
  李伟在《关于国有产权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做好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前提是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办事。与此同时,也要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求,推动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序流转,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做强做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李伟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了流通权,为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提供了有利条件。针对新的情况,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
  一是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求,坚决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应注重加强对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管。目前,国资委已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了核查,并将对其进行标识管理;以此为基础,还将协调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全国性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起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流转的核查制度。
  他指出,今后,国资委将着重考虑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适当方式实现整体改制上市,不搞一刀切。
  二是鼓励国有企业根据公司内部主业板块发展实际,在对现有业务进行分类、整合基础上,努力形成"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改制上市模式,实现以单一板块或分板块整体上市。也就是说,凡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以单一板块实现上市,也可以根据多元主业发展的要求,按板块类型分别实现上市,并最终实现整体上市。
  三是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探索与所控股上市公司间进行资源整合的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是鼓励国有控股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创新手段,如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发行、资产证券化等,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做强做优主业。
  李伟强调,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强化所监管企业的程序意识。
  一是要尽快研究制订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的办法,明确国有控股股东在所控股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所应遵循的原则、程序、责任,做到规范有序、心中有数。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目前,一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重大重组事项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也未经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情况下,由国有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负责人以谈话或讲话形式,擅自对外发布,在市场上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个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在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时期,上述违反程序的行为可能会成为某种严重情况的导火索。
  三是加强国有股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诚信建设,依法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确保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准确,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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